华润电力的红筹架构导致分红税收成本增加5%
国内自然人股东通过港股通持有华润电力并获取分红时,需承担 20% 的个人所得税,但这并非全部税负 —— 还存在一笔 5% 的隐性税收成本。具体而言,境内子公司向华润电力分红前,需先按 5% 的税率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股息红利预扣税。例如,华润电力 2025 年中报第 67 页明确提及:“中国本期税项拨备包括本公司从于中国设立的附属公司收取股息按 5% 税率计提的预扣税”,本期该笔税款金额达 2.25 亿元。

一、5% 税率的法律依据


华润电力注册于香港,属于中国非居民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从境内投资企业取得分红的预扣税率为 10%;但因香港与内地签订了税收协定,该预扣税率降至 5%。
由于华润电力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内地子公司,其向股东分配的分红也间接源于内地子公司的利润分配 —— 而境内子公司向华润电力分红时,必须先代扣代缴 5% 的预扣税。
需注意的是,该笔 5% 预扣税发生在 “华润电力与境内子公司” 之间,并未直接体现在港股通股东的分红款项中,属于易被忽略的隐性成本。

二、华润电力能否避免 5% 的税负?


答案是可以,核心路径是将华润电力认定为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 若华润电力成为中国居民纳税人,境内子公司向其支付股息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居民企业间的股息分红属于免税情形,无需再缴纳 5% 的预扣税。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是否为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关键看是否符合 “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具体需满足四项认定标准:
企业负责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高层管理人员及部门,履行职责的场所主要位于中国境内;
企业的财务决策(如借款、融资、风险管理等)和人事决策(如人员任命、解聘、薪酬制定等),由境内机构或人员决定,或需经境内机构 / 人员批准;
企业的主要财产、会计账簿、公司印章、董事会及股东会议纪要档案等,主要位于或存放于中国境内;
企业拥有 1/2(含 1/2)以上投票权的董事或高层管理人员,经常居住于中国境内。
结合华润电力实际情况:其虽注册于香港,但是注册地址位于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01 号华润大厦 22 楼” 的国有企业,日常办公、经营资料存放、核心经营决策及高管团队均位于内地,完全符合上述四项标准,具备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的基础条件。

三、红筹架构下,华润电力仍可申请成为居民纳税人


华润电力的现有红筹架构为:华润(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注册)——100% CRH (Power)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62.99% 华润电力(香港注册)。根据 “实质重于形式” 原则,该架构本身不应成为申请居民纳税人的障碍;即便需保留现有股权结构,只需在架构中增设一家内地子公司,即可满足认定条件,调整后的架构为:华润集团 ——100% 内地新公司 ——100% CRH (Power) Limited——62.99% 华润电力。
这一操作的可行性,已有官方案例支撑:国家税务总局《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认定信息(2024 年 1 月)》显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税函〔2023〕33 号、深税函〔2023〕35 号文件,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的两家 BVI 子公司(Digital China Software (BVI) Limited、Digital China Financial Service Holding Limited),均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
从企查查询可知,神州数码相关架构与华润电力类似:其控股母公司鸿健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注册)——100% 中国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内地企业)——39.921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地企业)——100% 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 上述两家 BVI 子公司。该案例直接证明,红筹架构下增设内地主体后,境外子公司可被认定为居民企业。

结论


华润集团大概率只需在现有红筹架构中增设一家内地子公司,即可帮助华润电力避免5% 的股息预扣税。华润电力近年来分红率持续超过 40%,若将节省的 5% 税负用于提升分红,在不增加额外成本的前提下,其分红率有望突破 45%,直接利好股东收益。
张东成
税务业务部主任
税务律师
具有十二年税务系统工作经验、七年律师经验,专注财税和法律复合领域。
执业理念:相同税负,风险更低;相同风险,税务更低。民事、行政和刑事涉税争议解决,包括调解、复议和诉讼等,包括挂靠关系和借名关系中纳税人的认定,偷税与核定征收的适用,资金回流与虚开发票非法目的的认定,与政府奖励与金额、数量挂钩的关系,协助纳税人配合税务检查,司法拍卖的税负承担、海关缴款书与骗税认定的关系、会计财务分析与职务侵占、税收优先权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滞纳金的计算和法律性质、异常发票的申辩、出口回函异常的申辩,与虚开发票相关的民事追偿,二手房交易的税负承担,税收筹划的风险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