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律师会见当事人,这四句话不可不知
在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进程中,律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程序,居于极为关键的地位。这一程序,不仅是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核心环节,更是彰显刑事诉讼程序公正性的重要表征,关乎司法正义能否得以准确实现。会见前,律师往往会收到委托人满怀忧虑与殷切期盼的嘱托:“律师,恳请您在会见我家属时,给予其专业且恰当的应对指引。我内心十分担忧,生怕他在羁押期间言辞不当,致使案件处理陷入不利局面。”委托人通常期望律师能够为在押当事人提供详尽的应对策略,以便在接受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的提审讯问时妥善应对。
然而,从严格的法律职业规范以及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层面深入考量,基于律师的职业道德准则以及对案件客观事实的尊重,律师既不能,也不会直接指导当事人如何回应公安机关的讯问。律师并非案件的直接亲历者,缺乏对案件全程事实的亲身感知,故而根本无法全面、精准地预知案件的所有事实细节与发展轨迹。在高压的审讯环境下,面对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妄图通过捏造事实、蓄意隐瞒关键信息或消极回避问题的方式蒙混过关,在司法实践中几乎不具备现实可能性。至少就本人丰富的执业经验而言,尚无任何案例表明,仅凭借强硬的态度和不实的陈述就能够成功通过法律的审查,顺利化解法律风险。
鉴此,难免有人会提出质疑:既然律师不能直接指导当事人如何回答讯问,且诸多行为受到限制,那么聘请律师究竟还有何实际意义与价值?实则不然,律师在会见当事人的过程中,若能清晰、准确且深入地向当事人阐明以下四句话,便足以充分彰显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为当事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支持与权益保障。
其一,当事人对于自身未曾通过直接感知,即亲眼目睹、亲耳听闻、亲身经历所获取的事项,绝对不可予以确认。同时,更应避免在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形下,随意对相关事项进行主观臆断的评估或判断。尤其是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倘若当事人始终坚称自己对犯罪行为并不知情,那么在此情形下,当事人对行为违法性所发表的任何评估性言论,都极有可能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成为司法机关认定其主观上是否明知犯罪行为的关键证据,进而对案件的定性以及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认定产生重大影响。
其二,当事人对于侦查机关依法制作的所有讯问笔录,必须秉持高度审慎的态度,进行认真、细致的审阅。审阅过程中,务必做到逐字逐句、毫无遗漏地审查。一旦当事人发现笔录内容与自己在讯问过程中所陈述的事实存在不符之处,应当立即、明确地向侦查人员提出修改要求,要求其对笔录内容进行准确、如实的修正。若侦查人员拒绝当事人提出的合理修改请求,当事人依法享有拒绝签字确认该笔录的权利。这不仅是当事人维护自身陈述真实性的重要举措,更是确保讯问笔录作为证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必要保障,关乎后续司法程序能否基于准确的证据展开。
其三,当事人应当始终保持清醒的法律认知,切勿轻易相信侦查人员就案件处理结果所作出的任何承诺性表述。诸如“你的案子情节轻微,只要配合我们完成这份笔录,马上就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你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我们就认定你具有自首情节”“你积极配合调查,我们肯定会在法院审判时为你求情,争取判处缓刑”以及 “你若不配合,我们就依法对相关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等类似话语。从法律程序和权力分配的角度来看,这些承诺性言论缺乏法律依据和实际效力。因为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量刑情节的准确认定等关键法律事项,均需严格依据法定程序,由具备法定职权的司法机关,在全面、综合审查全案证据,并准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作出公正、合法的裁决。负责审讯的侦查人员,其职责主要在于依法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并不具备对案件处理结果和量刑情节进行最终决定的法定权力。
其四,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当事人应当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勿轻易向同仓人员讲述自己案件的具体细节。这些细节不仅可能涉及案件的关键信息,随意泄露可能导致案件信息的不当传播,干扰案件的正常办理进程;而且在复杂的看守所环境中,同仓人员的背景和动机难以完全知晓,不当的言论可能引发不可预见的风险,对当事人自身权益造成损害。同时,当事人也绝对不要向同仓人员透露家人的联系电话等个人隐私信息。至于其中的具体缘由,欢迎广大法律同仁和热心网友在评论区分享各自的见解,共同探讨法律实践中的各类问题与应对策略,以促进法律知识的传播与应用。
认真只能把事情做对,用心才能把事情做好,努力负责任才能把事情做成。
作者简介:
杨新良律师:梦海律所监事
江西井冈山人,定居深圳。2002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拥有丰富的职业经历。曾就职于腾讯科技(工号:1199)、爱聊科技(担任技术总监)、平安科技(担任B类管理干部兼高级技术领域专家)、盛迪嘉集团(担任技术副总裁)等企业,在游戏、通讯、区块链、支付等领域专注于研发管理工作,积累了大量互联网产品经验和业务处理能力,擅长应对复杂大型项目。在保险、银行、证券等领域拥有丰富业务经验,并取得了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证及高级养老规划师证书。
在上述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小企业任职期间,深入融入企业的日常运营,对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和痛点有着深刻的亲身体会和精准认知。现成为一名专职律师,凭借以往在企业工作中所积累的宝贵经验和独特履历,在为企业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独具优势,能够敏锐洞察企业的实际业务需求,提供极具针对性且实操性强的法律服务。在处理民刑交叉、行刑交叉等各类法律事务时,能站在更契合企业实际需求的视角出发,深入思考、精准分析并提供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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