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庭审中辩护律师提出“法庭异议”需要注意什么?
“法庭异议”是刑事辩护律师在庭审过程中的重要策略和技巧之一。合理提出法庭异议,不仅可以阻止公诉方及其证人、被害人的不利问答或意见,还能得到法庭的特别关注,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辩护效果。
首先,法庭异议是针对公诉人、证人、被害人在庭上的言行而提出的异议。一方面,法庭会特别注意异议指向的诉讼言行,从而提高辩护方在实体以及程序上辩护效果实现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无论异议被维持还是被驳回,都是一次典型的法庭交锋,可以展示律师积极为当事人进行辩护的能力。
其次,法庭异议的提出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刑诉法司法解释(2021)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控辩双方的讯问、发问方式不当或者内容与本案无关的,对方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审判长制止,审判长应当判明情况予以支持或者驳回;对方未提出异议的,审判长也可以根据情况予以制止。在庭审阶段,辩护律师主要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以及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提出法庭异议。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和发表辩论意见时,律师一般不宜打断,可以通过发表相应的辩论意见来解决异议。
再次,为了提出有效的法庭异议,律师还需要具备一些基本技巧。一则,提出法庭异议时,要清晰明确、声音响亮,以引起足够的关注。二则,要果断和坚定,不要犹豫不决。再则,提出异议时应迅速简明地表述异议的理由,务求说服力,异议的质量比数量更为重要,如果大部分异议都被法官驳回,将会对辩护效果产生不利影响,若前一异议被驳回,也不必怯于继续提出异议,因为提出异议是律师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最后,律师还可以请求法庭将异议的内容及所涉诉讼言行记入庭审笔录。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可以特别提醒法庭注意,另一方面在最终没有被采纳时,可以作为上诉的有力理由。
总之,作为一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善于提出法庭异议并灵活运用法庭异议技巧,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通过提出法庭异议,律师可以制衡控方的主张,保障辩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合理有效的法庭异议也有助于增加法官对辩方观点的重视程度,提高辩方的胜诉机会。
但是,提出法庭异议并不天然就是一种辩护制胜之策,律师仍然需要充分熟悉案件细节和运用法律,遵守法庭的程序规定,才能提高法庭异议的针对性和被采纳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