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探讨丨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婚姻制度名存实亡?

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了

《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

这次修订中,有两条颇耐人寻味:

 
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该条目还详细提到:“公民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补登。”
取消办理生育登记时生育数量的限制,明确“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办法》取消了结婚才可以登记的限制条件,也就是说,不结婚也可以进行生育登记了。网友们一下子就不淡定了:

 

 

 

 

 

诚如网友所言,我国近年的生育率确实让人担忧,2022年的人口增长率来到了历史拐点,人口死亡率自1960年以来首次超过人口出生率,达到了-0.6‰的负增长率。

 

 

 

 

还有网友说,婚姻制度已名存实亡

 

 

 

一夫一妻制名存实亡?

给违法代孕开绿灯?

鼓励小三生娃?

问问小梦律师有什么看法!

 

 
 
 
 

首先,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生育登记”。生育登记的前身是“准生登记”,以往夫妻生育子女,是需要向卫生健康部门申请并获批准的,获得了审批的夫妻才可以生育。

 

自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颁布,准生登记演变为“生育登记服务”。

 

生育登记是国家为了进行以下工作:调查人口变动情况,预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建设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和人口健康信息化,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

 

如果你在四川省内进行生育登记,你就可以获得妇幼保健机构提供的生育咨询指导、增补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婴幼儿照护、儿童健康管理等服务。

 

此次《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修订,可以说是对服务的一次提升,即“非夫妻”也可以获得以上优生服务。

 

为什么要办理生育登记?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孩政策开放后,政策内生育的都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相关保险待遇或需提交生育登记证明,该证最大的价值在于,是出院医保结算和报销生育险的必备凭证。

 

享受医疗保险、生殖保健服务

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生育登记是小孩办理户口的必经程序?

 

不是,新生儿入户不需要提供生育登记相关证明。                                         

 

一夫一妻制真的名存实亡了吗?

——梦律总结

(1)这次《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变动,并没有在法律层面上实质改变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和非婚生子女权利。

(2)没有结婚证,一直都可以给孩子上户口。

(3)夫妻一方,仍需对另一方承担忠诚义务,对于一方出轨或婚外生育的情形,忠诚的一方仍拥有法律上的救济手段。

(4)代孕行为长期以来都是违法,不论是委托代孕,还是代孕都是非法的。法律制裁的是代孕行为,但因代孕出生的小孩拥有公民的完整权利。

(5)本次变动,确实对于忠诚的原配不公平。但其目不是鼓励大家进行婚外生育,而是扩大对生育的保护,也是顺应国情鼓励大家生育。但梦律师预测,将来会由相应的举措来应对这种变化,更好保护合法夫妻的权利。

以上就是小梦律师给大家带来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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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 梁基力 吕笑言

编辑 | 吕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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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0日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