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可言
广东梦海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及政府与国资国企业务部主任。专业从事民商事争议解决,主要业务范围涵盖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私募基金、公司法律事务、知识产权等领域。广泛参与立法、法治宣传、法学研究等社会活动。
专业领域及业绩简介:
参与《胡润全球独角兽榜》前百强公司重大商务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代理诉讼主体超500人的不动产争议案件;代理某国企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二审阶段,扭转一审败诉局面,避免超4000m²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代理某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返还1.2亿元贷款本金及利息的仲裁请求获全部支持;代理请求赔偿金额过亿元的诉大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代理深圳某私募股权基金公司增资纠纷;为某民企依法取得应急处置征用补偿提供法律指导。
立法项目经历:
参与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委托进行的授权立法后评估工作,作为起草组成员参与《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制定和修改。
联合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