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探讨丨调查取证攻略之微信篇
一、所需资料:
调查令纸质版本原件或者司法电子送达的调查令电子版本彩印件、律师证复印件(现场核原件)。
二、调证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松日鼎盛大厦副楼一层法务协查中心(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三、协助调查单位抬头名称:
1、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A.微信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及历史变更记录信息
实名认证信息调取的内容仅有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因微信号一年可以变更一次,申请调查令和实际查询日期存在时间落差,若实际调取前被调查人更改了微信号可能存在调取不到的风险,故在查询微信号的实名认证信息时建议加上历史变更记录更加稳妥。另若之前曾向对方转账,后被对方拉黑或者删除了对方微信,可以通过转账交易单号查询付款方的微信实名认证信息,但该查询方式仅限于通过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中间支付渠道。若付款方虽然通过微信支付,但是收款单位非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如实践中常见的有通过POS机刷微信码支付收款方显示为乐刷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况下,也是无法查询到实际的收款方实名信息的。
注:某些案件中当事人仅有对方身份证号码,但是想查询对方微信号的情况,以便做财产保全。于财付通公司而言,仅可通过微信号查询身份证号码,不可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微信号,但是可以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某人名下所有的财付通支付账户而进行财产保全。
B.微信交易明细及余额情况
可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某人名下所有微信账号对应的财付通账户最近五年的交易明细,一定要写明需要查询的交易区间,否则将不会予以查询,即使调查令所写查询区间超过五年,协助调查机构一般也仅只提供最近五年的记录。调取出来的材料一般以光盘的形式给到法院,包括交易时间、金额、银行卡号、交易对手微信号、商户名称。
C.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号
2、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A.通过手机号查询微信号再查询微信号的实名认证信息
因部分人通过手机号注册微信号后设置为不可通过该手机号搜索到微信号,故普通人通过对方手机号一般是无法搜索到对方微信号,此时可通过手机号查询到微信的注册登记信息。
B.企业微信的注册信息
C.微信公众号的注册、注销信息及历史变更记录、微信公众号所发文章的阅读量、转载量、点赞量、评论及全文信息
微信公众号所发的文章即使发了之后删除也是可以调取全文及转载、阅读量的,但一般保存时间仅为半年。
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查询零钱通、理财通理财产品信息以及相应的交易流水信息
其他注意事项:
1、三家公司可开在同张调查令上:三家公司都是同一个窗口受理,若不确定三家公司分别的具体调证内容,可将三家公司写在一起作为协助调查人开在调查令上;
2、调查令必备要素:a.案号或者调查令编号;b.调证律师姓名、律所名字、执业证编号(注:有些省份律师调查令制度要求调查令上必须要有两名律师的名字,建议开调查令前提前与法官沟通好,避免现场被工作人员要求提供另外一位律师的证件);c.具体的调证内容(详见上述各主体的不同调证内容,若抬头所开公司与该公司能调取的内容不同,协助调查单位也会收取,但是会告知律师调取不到内容的风险并会复函告知法院);d.调查令有效期限。
3、调查令必须全文打印(若手写可能会被协助调查单位拒收)。
4、调证结果不会直接给到律师,而是在7-10个工作日采用EMS方式邮寄法院。建议提醒法院在调查令上写明法院收件人、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果法院未写明收件地址,可由调证律师当场在调查令上备注法院收件地址。调证律师如需查询调证进展,建议向协助调证单位的邮箱fayuan@tencent.com询问,协助调证单位一般均会在两小时内回复。调证材料邮寄到法院后,律师和当事人如需知晓结果,可以直接找法院索取。
5、调取微信实名认证信息的截图最好提前与调查令上的核对并保存:法院文书采用的字体无法区分字母O和数字0,小写字母l和数字1,故最好让当事人将需调取的微信号的信息截图发给调证律师,以便调证律师在调证时确认后在调查令上标注给协助调查单位的工作人员。
6、微信聊天记录数据不可以调取:微信聊天记录数据因未保存,故无法调取。
7、法院双人双证+协助调查函亦可调取:对于未实施律师调查令意见或规定的地区,或法院比较谨慎不愿意开律师调查令的,可由法院工作人员(双人双证)携带工作证+执行公务证+协助查询函临柜办理。疫情期间,协助调查单位可以接受外地法院邮寄调证。(注:全国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布了关于本辖区内各级法院适用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实施意见或规定,具体地区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河南、湖南、贵州、四川、安徽、江西、陕西、辽宁、河北、宁夏、新疆、青海(数据统计来源于网络,参考适用前请自行核实)
(注:以上内容仅根据调证律师实务经验总结,如与协助调证单位不一致或者有新变化,请以协助调证单位和最新变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