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探讨丨特朗普被传讯拒绝开口?一则新闻带你了解美国大陪审团及第五修正案
美国影视作品中援引第五修正案的片段
大陪审团Grand Jury
理解以上传讯,需要了解大陪审团制度。美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几个采用大陪审团制度的国家——虽然并不是在所有州,且各州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在美国,刑事案件中陪审团分为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大陪审团用于决定是否对某一疑似犯罪的行为开启侦查程序,以及侦查完成后决定是否起诉。大多数人更为熟悉的是由12人组成的公民陪审团制度(也称“小陪审团”),也是大家经常在影视作品中看到的列席法庭之上陪审团。公民陪审团则用于审判中认定犯罪事实有无(有罪/无罪)。而判决中的法律论述和量刑则通常由法官决定。
相对于公民陪审团,大陪审团的不同之处在于:
·大陪审团只负责断定是否有足够证据立案(probable cause),而不涉及被告是否有罪;
·大陪审团的审议由起诉方检察官而不是由法官主持;
·大陪审团在决定是否立案的过程中没有被告律师在场,通常也不要求被告人到场;
·大陪审团的审理过程对外保密,以利于证人没有顾虑地提供证词,同时保护尚未被大陪审团断定是否予以起诉的当事人的声誉。
第五修正案 the Fifth Amendment
第五修正案中的沉默权最初是为防止刑讯逼供而创设的,经多年判例法的实践,目前该权利的含义已延伸为禁止任何强制性作证。适用该项制度的情况下,检察机构必须在没有犯罪嫌疑辅助的情况下,自行为控诉案件举证,且不能在法庭上就被告的沉默作出任何评论;而法庭亦不能因被告援引沉默权而认定其有罪或对其产生任何偏见。
此项权利同样适用于侦查阶段,嫌疑人可以据此拒绝回答警察的询问,但不能据此拒绝大陪审团的传讯,而仅可在大陪审团听证过程中原因以拒绝回答询问,该操作被称为“taking the Fifth”。需要指出的是,该项权利仅适用于被告,而并不适用于证人。证人如拒绝作证,则可能被法庭认定为“蔑视法庭”(contempt of the court)而受到刑事处罚。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检察机关为了让或牵涉刑事犯罪的证人作证,会授予出席大陪审团的证人“豁免权”,就其在作证过程中或可能使其被诉的事项作出赦免。此种情况下,证人不得再行援引沉默权拒绝作证。
值得一提的是,此沉默权仅针对作证,检察机关可强制嫌疑人/被告提供头发、血液或其它体液样本,也可强制其提供书写样本,或在某种情况下提供保险柜密码、银行账户地点等等,此类行为由搜查与扣押规则(searches and seizures)约束,而非沉默权规则。